【徵才訊息】臺灣高等檢察署 – 112 年度特約通譯甄選

為保障不精通國語人士、聾啞人之權益,提升檢察工作之傳譯水準,打造親民、有溫度的司法環境,臺灣高等檢察署特辦理本次甄選。

依據法務部訂頒「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建置特約通譯名冊及日費旅費報酬支給要點

特約通譯之申請人應具備通曉如甄選公告第三點所列之語言或其他語言一種以上,並能以國語流利傳譯者。目前極需土耳其語、德語、阿拉伯語、俄語、法語、韓語、蒙古語及藏語通譯人才,請熟諳該語言者踴躍申請。

申請人請填載附件1~5申請表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於112年7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向臺灣高等檢察署申請,信封收件人請註明「臺灣高等檢察署文書科(溫股)收」

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124 號。

本署承辦人:孫婉娟書記官,電話:02-23713261 分機 6725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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