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翻譯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本學期已修畢12學分(含必修科目-「基礎口筆譯入門」)。
  2. 請檢具
  • 申請書簽名欄不可空白,空白欄位請刪除,A4,1頁、WORD檔。
  1. 辦理方式

電子郵件申請:每週一至週四,請將資料電郵李助教 t85002@ntnu.edu.tw

暑假期間,週五不上班。

  1. 證書發放:請詳網頁。 https://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6&Sn=103

 

【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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