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實施要點」規定,研究生須於申請學位論文口試前完成上述課程,檢附通過證明,並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簽核後始能正式撰寫學位論文。
因教育部每年校庫資料統計均會檢核畢業生學術倫理相關課程修課狀態,務請同學一定要上完學術倫理課程。
- 有關重複修習抵免的原則如下:
- 110學年度之核心課程跟106-109學年度課表不同,有調整一個單元(請參閱附件),如有之前已修過想免除重複修習,請檢附修課證明,請補修習未修過的單元,才可以抵免。(大學與研究所的修習單元也不同,也需逐筆檢視並補修單元)
- 105學年度(5小時)與入學學生的時數規定與現行不同,因系統無法單門課程抵免,所以如是適用105學年度以前的證明,因課程內容及時數有修改,請重新修習。
- 學生操作方式如下,手冊請至此下載: https://ethics-s.moe.edu.tw/newuser/1/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登入時,身分選【必修學生】,再選擇【臺北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學號末5碼(含英文字母),英文字母須大寫。
帳號、密碼的英文字母都要大寫!!
- 登入後,至【課程專區】將【我的課表】內的單元全部修完後,最下面有【總測驗】按鈕,點下即可進行總測驗,通過測驗後隔日中午12時後,至【學習歷程】即可下載修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