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年總統府聘用諮議英語編譯徵才公告
職 稱:聘用諮議
名 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公告期間:115 年 10 月 20 日至 115 年 11 月 9 日
聘 期:116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
資格條件:
一、 以英語為母語之編譯人才。
二、 國內外大學(含)學士以上學歷,具政治、國際關係、法律或經濟相關背景
者尤佳。
三、 擅長英文文稿撰擬及中譯英。
四、 能機動配合工作需求。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府文稿、信函及新聞稿等之撰擬、編潤、英譯、聽錄及英文逐字稿整
理。
二、 其他交辦業務。
月薪: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之學經歷等
資格條件核發。
工作地點:總統府(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2 號)。
聯絡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中、英文自傳(含工作簡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格證明
影本,於 115 年 11 月 9 日前,郵寄至 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2
號總統府機要室(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或電郵至本案聯絡人:總
統府機要室蔡小姐 chtsai@oop.gov.tw,並請於信封或電郵主旨欄位註明「應
徵 116 年總統府聘用諮議」。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將以電話或電郵通知來府參加筆試,本府將依筆試成績擇
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本府將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來府報到。
四、 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
甄選案核定後銷毀;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